海南出台工业用地先租后让的管理规定

[海口讯]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计划厅近日发布《海南省产业用地先租后让管理实施细则》号文件,明确了工业用地的适用范围、供地年限、供地价格、供地程序、评估评估要求。

根据本细则,海南省各市县人民政府可以为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要求的各类工业项目提供土地,但商品房项目除外。租赁后租赁期限一般为5年,最长不超过10年。租赁期限与后续出让期限之和不得超过土地用途的法定最高出让期限。先租后供地的土地总价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交易的土地交易价格确定。年租金按不低于土地总价格的5%确定,转让租赁时约定应付的转让价格等于土地总价格减去已付租金。(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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