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租赁补贴15元/平方米直接划入保障对象账户

近日,汕头市住建局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城镇公租房保障办法》(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92号)等法规,制定了《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本级住房保障租赁补贴发放办法》。

条例明确规定,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0-2022年租金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15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保障标准为15平方米。

补贴转入保障对象账户

据介绍,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规范汕头市本级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的管理和支付,特制定本办法。其中,本办法所称住房保障租赁补贴(以下简称“租赁补贴”)是指政府为提高符合条件的家庭的住房租赁能力而向其提供的货币补贴。汕头市金平区、龙湖区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金补贴发放适用。经审核,汕头市住建局将发放租赁补贴。

租赁补贴协议期限为3年,从协议签订后的下一个月开始计算,直至协议期限结束;原则上按季度发放,季度末完成;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被担保家庭按规定提供领取补贴的银行账户,汕头市住建局委托银行将补贴资金直接划入被担保对象提供的银行账户。

保护对象应如实申报

据了解,租金补贴的发放标准以户为单位,每户每月补贴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补贴金额=租金补贴标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保障标准-现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家庭人口调整系数补贴系数。家庭人口调整系数如下:1户计2户,2户计2.5户,3-5户计实际人数,5人以上5户(不含此数)。

租金补贴根据保障对象家庭情况实行阶梯式补贴。对于持有《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汕头市国有(集体)企业困难职工优待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保底家庭,补贴系数为1.2;补贴系数为1.5,保证家庭成员有特护受助人或见义勇为人员;对于无保障家庭,补贴系数为1。

汕头市住建局委托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租赁补贴的具体工作。市住房保障中心应采取“双随机”方式核实租赁补贴对象的家庭情况。保障对象应积极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做好核实工作,如实申报家庭情况,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资料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可暂停租金补贴待遇,补贴在当季不予发放,不予补发。之后如果按规定补充信息,审核通过后第二个月恢复补贴;申请人逾期10日仍不提交或者拒绝配合的,可以取消其担保资格,停止担保待遇。

南方日报见习记者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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