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指南》为平台经济注入更多创新活力

「封禁链接」是垄断行为吗?「搜索力降低」和「流量限制」是否损害消费者利益?如何管理这些熟悉的“套路”终于有了定论。

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制定发布《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不仅明确了垄断行为的认定,还回应了平台经济中的“两个选择一个限制”、“大数据扼杀”等热点问题,为制止和防止平台经济中的垄断行为提供了方向。这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中国的平台经济发展迅速,新的格式和模式层出不穷,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平台经济的商业模式复杂、竞争生态复杂、覆盖面广、专业性强,监管中存在反应不及时、不完整等问题。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事件不断涌现,其中垄断现象尤为突出。资本垄断行业牟利,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导致恶性竞争,不利于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和创造活力,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构建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最终损害消费者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规范互联网经济发展,打击平台垄断已经成为各方共识。我国多次从宏观层面强调加强互联网平台经济反垄断的重要性。2020年12月11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加强反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2020年12月16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加强反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作为2021年经济工作的八大重点之一,要求完善数字规则,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的法律规范,加强监管,增强监管能力,坚决反对垄断行为。

《指南》的发布,是对历次中央一系列会议精神的积极落实。《指南》以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为基础,强调反垄断法及配套法律法规适用于所有行业。不仅有助于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还能激发更多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更有利于相关企事业单位平稳有序发展,对维护市场机构、从业人员、消费者等各方合法权益大有裨益。

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两个选择”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对几家知名公司进行了50万元的行政处罚。《指南》发布当天,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立案受理颤音诉腾讯垄断纠纷案。从这些案例中可以看出,无论是监管者还是行业本身,对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的认知方式和处理方式都逐渐清晰。

反垄断,反对资本无序扩张,是为了鼓励平台经济,鼓励创新发展,防止“一个垄断”造成“赢家通吃”。预计会有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从业者、互联网公司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期待《指南》的发布,将平台经济推向更具创新活力和规范性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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