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小军的祖父称,案发后,小军被“逐出”大学,只有转学。
针对该作法是不是合理合法,禹州市文化教育文体局工作员表达,要等调查报告出去再解决。
小军的姥姥11月16日对澎湃新闻网说,案发当日,教导主任通告家中,说小刚在大学给同学们眼中塞纸。她赶来大学,在教办室看到小军,有校领导说,“将你小孙子领走吧”。
小军的姥姥称,她那时候害怕怎么说话,却说先赶紧带花朵看医生医治。当日带花朵去医院看,大夫开过抗病毒的药。隔日,小军坐校巴到大学后,教导主任不许小军进课室。接着,小军被别的教师推走。小军的母亲赶来大学时,小刚在其他课室站着。
小军的祖父说,(十一国庆)暑假过了新学期开学几日后,(由于小军早已几日没学上),她们就把小军转来到周边另一家中小学入读。大涧大学退了一部分花费,但沒有办宣布办理手续。
针对有没有将小军“逐出”大学,11月18日,大涧大学校领导王尚普称:“如今督察组已经调研,不接纳访谈。”
《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要求,对违背学校管理制度的学员,大学理应给予提出批评文化教育,不可辞退。禹州市文化教育文体局工作员表达,市区创立了督察组,会调研恶性事件的全过程。